为规范管理我院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程序,提高我院学术地位和科技竞争能力,防止论文抄袭和学术造假现象,我院职工发表学术论文必须遵守《荆州市中心医院学术行为道德规范》。并另作如下规定:
一、论文投稿的程序及规定
1,作者撰写的论文投稿前需经本学科负责人(科主任、科护士长及护理部)审核,并填写“论文审查意见表”,“论文审查意见表”由科教科负责管理。
2,论文作者将打印稿件和“论文审查意见表”一同交科教科,由科教科予以登记并开据发稿证明(即投稿介绍信)后方可投稿。
3,根据有关规定,同一题目的论文不可在同一时间内投两份以上期刊杂志。
4,凡未经医院盖章投出的稿件除医院不予支付一切费用外,出现的一切不妥之处,医院不承担责任。
5,论文发表后,凭“论文审查意见表”按规定报销版面费。报销版面费的同时,需交科教科两份发表文章的复印件,论文尚未发表,医院不予提前支付版面费。
6,论文审稿费、评审费、投寄稿件费等由作者本人负担。
二、论文发表期刊杂志及版面费支付规定
1,论文必须发表在国家正式期刊方予报销版面费,医院鼓励副高以上职称者向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投稿。
2,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是我院职工,署名单位必须是荆州市中心医院或者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荆州医院,英文名Jingzhou Central Hospital.
3,我院承认的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主编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每四年一版,2012年3月已出第六版;统计源期刊是指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每年公布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亦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4,各类期刊版面费报销比例为: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SCI收录报销100%;核心期刊报销90%;统计源期刊报销80%;一般正式期刊报销70%;短篇、综述及个案报道报销60%。
三、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科教科。
相关下载:论文审查表
|
者 (列出全部作者,须与论文排序一致) |
| 通讯 作者 |
| |||
|
| |||||
作者 单位 | 第一作者 |
| ||||
通讯作者 |
| |||||
论文题目 |
| |||||
投寄刊物名称 (会议名称) |
| |||||
导师或通讯作者审查意见 |
| 专科护师长审查意见 |
| |||
专科主任 审查意见 |
| 护理部审查意见 |
| |||
1、 凡是在读研究生、第一作者非通讯作者、同等学力在读人员等,发表论文前需经专科主任、导师或通讯作者共同审稿签字后,经科教科盖章,方可寄出;
2、 护理人员投稿,需经专科主任、专科护士长共同审稿签字,护理部登记后,由科教科盖章,方可寄出;
3、 审稿时需将论文全文、审查意见表一并交予审稿人审阅;
4、 本审查意见表一式两份,第一联交科教科、第二联投稿人留存,论文版面费报销时需将论文原件、复印件及审查意见表第二联一并提交科教科;
5、 未经审稿,将文章投寄(或电子版寄出)发表的,单位一律不予报销版面费和奖励,所发表论文不作为晋升职称等的依据,如因此出现问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
作 者 (列出全部作者,须与论文排序一致) |
| 通讯 作者 |
| |||
作者 单位 | 第一作者 |
| ||||
通讯作者 |
| |||||
论文题目 |
| |||||
投寄刊物名称 (会议名称) |
| |||||
导师或通讯作者审查意见 |
| 专科护师长审查意见 |
| |||
专科主任 审查意见 |
| 护理部审查意见 |
| |||
相关下载:论文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