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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相关部门

     经过学术委员会评审,我院已经批准建设“Nodal蛋白与膀胱肿瘤”、“肝癌综合治疗研究”、“疼痛研究”、“临床实验诊断研究”、“药物临床研发”、“生殖医学”共6个科研创新团队。为规范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工作,特作补充规定如下:
一,团队成员须认真学习《荆州市中心医院科研创新团队遴选与管理办法》(见院网),部分内容节选如下,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二条 创新团队实行学术带头人负责制。
第十三条 创新团队在接到批准的第一个月内,制定研究计划,签订《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任务书》。
第十四条 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执行期为3年,执行过程采用“2+1”的阶段预考核和最终验收模式进行。第一年为建设期,团队向相关科室和科教科汇报工作开展的情况,第二年医院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考核,第三年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 创新团队每年须填写《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年度进展报告》,经所在科室审查、签署意见后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科教科。
第十六条 创新团队应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在执行期应主办或承办至少一次国内(外)学术研讨会。
第十七条 创新团队依托科室应高度重视创新团队的建设,在科研条件、科研时间、教学计划安排等方面提供切实的保障,并对团队建设任务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团队负责人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依托科室应及时报告科教科,由医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 在执行期内升格为市级及以上创新团队,终止本计划资助而自然转为相应的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资助,已资助的经费仍可继续使用。
第六章 建设目标与考核
第十九条 创新团队的主要任务是产出原创性的重要科研成果;承揽国家、省部级各类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培养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创新人才。
第二十条 创新团队三年执行期内的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至少取得以下内容中的4项:
1、实际到账经费不少于8万元;
2、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含)(团队成员必须是第一完成人);
3、团队至少发表被SCI、EI、ISTP等收录论文3篇(含)以上(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
4、团队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5、团队成员作为主要成员,我院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进步奖等;
6、团队获批为市级及以上创新团队;
7、团队依托、支持的学科或基地被新增批准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被新增批准为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
二,在团队负责人主持下每月第二周周二下午召开“总结会”或者“项目计划会”1次,并做好记录,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科教科。
三,团队每3个月需书写“团队建设季度汇报材料”,在每个季度末由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科教科。
四,团队每年须撰写《创新团队建设年度进展报告》,12月15日前报送科教科,内容包括:1,当年团队获得立项的相关科研项目;2,正在实施的科研项目及其进展情况;3,当年鉴定或者获奖的相关项目;4,当年发表的相关论文及著作;5,研究内容的创新性评估及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6,学术梯队建设及人才培养计划完成情况;7,团队成员调整变化情况及原因,团队各成员具体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工作内容;8,团队建设所取得的业绩亮点,未来所面临的困难。
五,按规定完成建设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团队,医院将按年度继续给与资助,未按规定执行的团队将停止其经费使用。
 
 
 
 

                                            科教科
                                            2013-5-14
 

201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