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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中心医院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相关部门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爱院如家,视病人为亲人。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不正之风。

二、遵守社会公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反对“一切向钱看”的错误倾向,要以白求恩同志为榜样,热爱本职工作,对人民极端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

三、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谦虚有礼,作风正派,不准巧立名目乱涨价,乱收费,不准私自从病人手中无据收取现金。

四、礼貌待人,文明行医,接待热情,语言亲切,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不推诿、刁难病人,不准与病人及家属争吵斗殴。

五、对患者一视同仁不应因患者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序、社会地位,衣着外貌及亲疏关系等而有不同对待。

六、对工作认真负责,精心诊疗,避免造成错诊、漏诊贻误病情。

七、在诊疗过程中,要尊重科学,坚持因病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本院能诊疗的病人不得私自转到它院而从中谋取好处。

八、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医疗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不得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确保医疗安全。

九、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不无故旷工。不准在办公室及病区抽烟、吃东西。

十、互敬互学,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做安定团结的模范。

十一、严格执行各种卫生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十二、未经医院同意,不得私自开展业余或兼职服务,从中谋取私利,损害单位和患者的利益。

十三、必须遵守保护性医疗原则,不得泄露病人医秘和隐私。

十四、廉洁、公正、不索贿受贿,对外洽谈业务中不准私人向对方索取和收受回扣费和变相索取好处。


 

201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