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鉴定
要点须知:
1. 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未定点在我院,我院仅为在本院住院患者办理申请鉴定手续。
2. 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由指定申报单位每年3月、6月、9月、12月集中申报到所属医保局,医保局按季度组织专家集中鉴定办理。
(二)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鉴定
要点须知:
1. 定点在我院结算的慢性病病种:(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2)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3)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治疗)、(4)器官移植(抗排斥药物治疗)、(5)血友病、(6)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2. 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每月鉴定一次。
(三)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