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申报及管理流程
9690人已浏览2019-05-12 17:50:16
(一)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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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须知:


1.     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未定点在我院,我院仅为在本院住院患者办理申请鉴定手续。
2.     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由指定申报单位每年3月、6月、9月、12月集中申报到所属医保局,医保局按季度组织专家集中鉴定办理。




(二)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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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须知:


1.     定点在我院结算的慢性病病种:(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2)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3)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治疗)、(4)器官移植(抗排斥药物治疗)、(5)血友病、(6)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2.     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每月鉴定一次。







(三)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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